宪法解释制度是伴随着宪法的出现而产生的。统治阶级制定宪法的目的是为了实施宪法,巩固和发展自己的统治。然而,要实施宪法,就必然会遇到对宪法规范的理解问题,这就需要对宪法有关规定的含义作出明确的解释。
宪法解释是宪法发展的重要方式。宪法发展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即:宪法修改、宪法解释和宪法惯例。为了保持宪法的相对稳定性,加之宪法修改的程序比较复杂,不可能经常采用修改的方式发展宪法。而宪法惯例又往往需要经过长期实践才能形成。因此,宪法解释就成为宪法发展的重要方式。
根据中国宪法的规定,宪法解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宪法解释制度在中国的建立,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1954年宪法对宪法解释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只规定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法律。监督宪法的实施,必然包含对宪法的解释。从广义上说,解释法律也包括解释宪法。实际上,1954年宪法实施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曾以法令的形式作过宪法解释。1975年宪法是在国家处于不正常的状态下制定的,它删去了全国人大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只保留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法律的权力。1978年宪法总结了这方面的经验教训,不仅明确规定全国人大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而且把解释宪法和法律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职权明确规定下来。1982年宪法在确认1978年宪法规定的同时,增加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有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从而使我国宪法解释制度进一步具体化和完善化。
宪法解释是探求宪法规范客观内涵的一种活动,其目标在于追求解释的合理性、正当性与宪法秩序稳定性价值。由于宪法规范与宪法条文具有模糊性、抽象性、开放性与广泛性等特点,几乎所有的宪法条文都需要通过宪法解释的活动做出客观的解释。探求宪法规范内涵的意义在于客观地认识宪法现象,在各种社会问题中寻求宪法的价值,其实质在于:
一方面是对宪法问题的发现,另一方面是对宪法问题的判断与决定。
一是阐释宪法精神;
二是补充宪法缺漏;
三是适应社会的发展;
四是保障宪法权威,维护法制统一;
五是判定违宪行为。
宪法解释效力指的是宪法在对自己的法律条例有着一定的解释说明的权力,这种宪法效力只有宪法才有。而对于宪法的制定与修改,只有全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等才有这种权力。宪法解释是一种法律解释的权力,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宪法的具体实施。
延伸阅读:
宪法原则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宪法修改的部分内容的建议有哪些意义?
宪法规定公民基本权利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