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民法总则时效溯及既往是否适用?

一、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概念

法律的溯及力,即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颁布后对它生效以前的行为和时间是否适用的问题。适用,该法律就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法律就没有溯及力。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意为任何法律规则不得适用其生效之前的行为,它与确定性原则一样,是得到世界各法系普遍承认的一项法律原则。

“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追溯既往法律不得通过。法国民法典规定: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在我国,“法无溯及力”同样适用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方面。定义法具有指引作用,无论是确定的指引还是不确定的指引,都是为人们提供一个既定的行为模式,引导人们依法实施自己的行为。在我国刑法中,“有利追溯”表现为“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律在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是犯罪的或处罚较轻的,适用新法。

二、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法律基础

法的公布生效说。法律要取得作为法律所具有的拘束力,就必须适用为它所规范的人,而这种适用必须以法律公布从而使被规范者得以知晓为前提。

既得权理论。如果一项法律剥夺或者损害了根据现行法律所取得的既得权利,或者针对过去的交易或者行为创设新义务,施加新责任,或者取消其行为能力、资格,则该法律就属于“溯及既往”并因此而无效。

信赖利益保护说。任何社会成员只要依据法律行事,其便有权期待和信赖获得法律规定的积极效果,这种信赖是正当的,不应因法律的变更而失去保护,新的法律不能剥夺社会成员基于原有法律而产生的正当信赖。

三、与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例外

诉讼程序适用新法。

司法解释可以溯及既往

四、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应用

《立法法》第84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

《刑法》第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之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

《票据法、担保法通知》第3条。对在两法施行前的票据、担保行为,应适用行为发生时的有关规定。

《合同法解释(一)》第1条。合同法实施以后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除本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

《担保法解释》第133条。担保法施行以前发生的担保行为,适用担保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

《公司法解释(一)》第1条。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为或者事件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五、民法总则是否溯及既往

根据法理上的解释,所谓法律的溯及力,又称为新法溯及既往事件和行为的效力。如果新法对既往事实适用,就称为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称为无溯及力。因此,我国民法总则无溯及力。

法律对民法总则诉讼时效的溯及力都有具体的规定,我们对于这些日常会用到的法律常识还是应该了解一些的。而且民法存在与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我们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对法律常识有多一些认识,那么也能对自身权益有多一层的保障。

延伸阅读:

民法总则全文

民法总则三年诉讼时效适用是什么?

行政诉讼起诉时效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既往  既往词条  民法  民法词条  时效  时效词条  总则  总则词条  适用  适用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