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的快速发展是的建设用地越来越紧缺,农村集体土地的性质也逐渐发生变化,商业性质越来越强。征地的范围越来越大,国家明确规定征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及通过一系列流程才可以批准,首先要提出征地申请。
一、企业用地申请书
尊敬的***村委领导:
本人因创办服装厂需要,特向村委申请企业用地20亩。
申请人及其基本情况:本人***,身份证号:***************,属本村村民。***年毕业于******大学,后就职于***公司,曾任***职务,为了更好的报答父母养育之恩,回报家乡的培育之情,将自己所学知识运用到家乡的建设上来,***年*月辞职返乡,规划创业。
申请事项:申请人因创办服装厂需要,特向***村委申请企业用地20亩。
申请理由:目前已经与两个朋友筹划在本村创办自己的服装厂,同时带动本村村民一起走发家致富的道路。特向**村委申请土地,分两期建立年营业额达3000万的服装厂,建设完毕后可提供就业岗位100-600个,为本村村民提供就业,提高部分村民的经济收入,在村委领导的支持与引导下,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与奋斗,逐步扩大规模,通过外包加工和专营店建设,实现产销一体化运作,坚持走品牌化经营道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品牌影响力,带动本村服装,布料,印染产业链条化,规模化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申请:申请土地面积20亩,地址为*****。
以上申请,敬请批复!
申请人:
20**年*月**日
二、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