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政府未批先占怎么办?应该向什么部门举报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县级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如果是违反征收的,被征收人可以向市级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进行举报。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二、维权方式
1、直接起诉至国土资源部。农民可通过举报的方式,直接举报给 国土资源部、中纪委监察部等有关部门,来阻止地方政府的违法征地拆迁。然后,注意收集有效的违法占地的证据,国土资源部在法定的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对违法 占地进行依法处理,那农民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直接起诉国土资源部,状告国土资源部不作为。将地方政府违法占地的决定推翻,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益。这是一个比较好方法。
2、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合法使用权。俗 话说,官官相护法院、地方政府是一家。农民不告,就誓死捍卫自己的合法土地使用权。依法阻止非法的施工,要求施工单位、政府应当出示合法的施工手续。没有 就都是违法占地、违法施工,目前占地几乎都是没有合法手续的。没有合法的手续,农民、任何公民都权利制止违法行为。
征地需要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并且应该在征地申请通过后才能进行征地活动,否则是属于违法征地。当事人可以通过向市级或者是省级人民政府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