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行政强拆补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行政强拆补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

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律图小编为您整理这篇文章。希望对您了解有关行政强制拆迁有帮助。我们知道,在司法实践中,拆迁补偿款是常有的纠纷,那么,究竟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本文已经为您详细介绍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律图网站的在线律师。

延伸阅读:

最新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司法解释有哪些?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最新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司法解释有哪些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行政强拆补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强拆  强拆词条  补偿  补偿词条  哪些  哪些词条  规定  规定词条  行政  行政词条  
土地征收

 政府征地流程包括哪些

(一)发布征地预告(或称征地拟公告或征地前公告)由市、县(区)级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拟征地的村(居)委会发布征地预告(或称征地拟公告或征地前公告),...(展开)

土地征收

 拆迁冻结,后果是什么?

拆迁冻结就是已经决定要拆,但是拆迁之前需要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评估以便对业主给出相应的补偿或者安置方案,在这个期限之内所谓的冻结就是在冻结期内禁止房产持有人变...(展开)

土地征收

 土地赔偿新标准是什么

土地赔偿标准:(一)征地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