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建设脚步的加快,很多郊区的土地被开发商征用,进行商品房建设。失去土地的农民,可以拿到一笔补偿款,征地补偿是征地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政府也经常出台这方面的政策。那么,农村征地新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小编了解下吧。
一、农村征地新政策是什么?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央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系列政策,农民拥有法律赋予的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承包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不得非法侵占农民承包地。
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土地的,流转关系无效,侵害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责任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擅自截留、扣缴流转收益的行为应予查处并退还款项。乡村组织应将被强迫流转的承包地归还原承包农户,由其自主决定是否继续流转。
二、农村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青苗补偿标准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3、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 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综上所述,根据农村征地新政策,被征地农民可以拿到土地补偿款、青苗费、安置费等。其中土地补偿款发到村委会后,原则上不低于80%的要发到农民手中。农民将土地承包出去的话,如果遇到征地拆迁,征地补偿款应该给承包人。因为征地补偿引发纠纷的话,农民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及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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