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使用土地目前是需要交税的,但是根据各地的情况不一样,相关的税率也是不一样的。现在国家征地也是会给予我们相应的补偿的,那么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呢?又是通过什么方式补偿的呢?我们今天就具体来了解一下宿迁市征地补偿标准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宿政规发〔2011〕5号
宿政规发〔201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城,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征地补偿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三届三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二O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征地补偿工作管理,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26号)、《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11〕40号)和《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宿政发〔2011〕4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征地补偿,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的行为。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被征地农民,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被征收后,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产生的需要安置的人员。
国家或省以上重点工程的征地补偿,原则上执行本市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如国家或省规定标准高于我市,执行国家或省规定标准。
第四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征地补偿工作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统一负责。
希望能对广大网友有所帮助。我们虽然在生活中很少用到法律知识,但也可以说是处处都在用法律知识,因为我们在做每一件事的时候都可以从法律的角度来衡量这件事的对错。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法律知识,做知法守法懂法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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