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城市道路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番禺区石楼镇茭塘东村、茭塘西村、胜洲村、化龙镇复甦村、明经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石楼镇茭塘东村集体土地3.6180公顷(合54.27亩),其中养殖水面0.7857公顷(合11.7855亩)、园地2.4669公顷(合37.0035亩)、林地0.0391公顷(合0.5865亩)、其他农用地(除养殖水面外)0.2336公顷(合3.504亩)、建设用地0.0371公顷(合0.5565亩)、未利用地0.0556公顷(合0.834亩)。
石楼镇茭塘西村集体土地0.7259公顷(合10.8885亩),其中养殖水面0.1247公顷(合1.8705亩)、园地0.5523公顷(合8.2845亩)、其他农用地(除养殖水面外)0.0001公顷(合0.0015亩)、建设用地0.0488公顷(合0.732亩)。
石楼镇胜洲村集体土地1.5598公顷(合23.397亩),其中水田0.0024公顷(合0.036亩)、水浇地1.1214公顷(合16.821亩)、养殖水面0.1251公顷(合1.8765亩)、其他农用地(除养殖水面外)0.2640公顷(合3.96亩)、建设用地0.0124公顷(合0.186亩)、未利用地0.0345公顷(合0.5175亩)。
化龙镇复甦村集体土地0.0522公顷(合0.783亩),其中园地0.0450公顷(合0.675亩)、未利用地0.0072公顷(合0.108亩)。
化龙镇明经村集体土地2.1193公顷(合31.7895亩),其中水田1.1900公顷(合17.85亩)、水浇地0.1310公顷(合1.965亩)、养殖水面0.2475公顷(合3.7125亩)、园地0.0011公顷(合0.0165亩)、其他农用地(除养殖水面外)0.5407公顷(合8.1105亩)、未利用地0.0090公顷(合0.135亩)。
四、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五、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国土资(建)字〔2016〕336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关于国家征地,其实广大农民并没有一定的发言权。因为个人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土地的所有权只有国家有,国家要想征收,那农民只有配合。当然了国家也不是白征收的,会给劳动人民的一定的补偿金额,如果劳动人民不满意可以找政府反馈。
延伸阅读:
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征地拆迁补偿核算公式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