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户口迁入的是没有设区的城市,且没有主动将承包地、宅基地交回给村集体,土地也没有抛荒、弃荒,仍然可以耕种,那么此时即使村集体收回了你的土地,从法律上来讲,这些承包地还是你的,是可以收回来的。具体参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因此要看你目前户口所在地是否是“设区的市”,这个是关键。
此外,在征地政策中,对于在发布征地公告之后,临时搞的土地、房屋或者在地方种的苗木等等行为是严厉禁止的,不仅不会获得补偿,还有可能因为面积过大,情节严重而被处以惩罚。
虽然在“一口价”的征地补偿政策下,农民们想多拿点补偿为今后没有土地的日子做打算,毕竟没了土地,吃喝就都得拿钱买,而政府的补偿方案是根据当下的土地实际情况“打包”补偿,并没有也不可能为每个被拆迁人后面的日子做那么长远的打算,这样来看,就形成了一种“博弈”,而很明显农民是实力较弱的一方,因为最后总会出现在与政府讨价还价之后变得退无可退。
其实从网友的提问中也可以反馈出这样的一个问题,面对征地拆迁,不少人都是抱着“万一被征地拆迁”的想法做着准备工作,但是政策是这样,在没有新的更合理完善的政策出来之前,大家只能跟着政策走。
因此,对于农民朋友们来说,目前还是不要随便迁出户口,退出土地,毕竟补得少也是钱,总比拿不到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