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的建立的目的是为了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2、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这是要保障每一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作为农民这一职业所需要的基本生产资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土地承包需要严格的法定程序,要保障集体成员依法平等地享有和行使承包权。
总结:在二轮承包时,原则上不能有大的更改,不能因为人在外面,就被剥夺了承包土地的权利。
农村土地
对于这类情况,可根据考虑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申请调解、仲裁(当事人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