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1、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包括青苗补偿标准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是指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对其地上短期农作物、中长期经济作物以及林木等苗木给予产权人的经济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指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对其地上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给予产权人的经济补偿。
2、凡在本省范围内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涉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均按本标准执行(具体补偿标准见附件)。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土地使用权涉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参照本标准执行。临时占用土地涉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3、本标准中青苗补偿标准测算基准日为一月一日。因征地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确需调整本标准中青苗补偿标准的,市县政府应按程序重新组织测算,报省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4、同一地块上间种或套种其他种类作物的,其套种或间种的青苗补偿标准由市县政府实施征地时按照实际情况与产权人协商确定。
5、本标准中的青苗不包括名贵树木、特大树木等特殊苗木。涉及特殊苗木补偿的,应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估价机构评估确定其补偿标准,取得产权人同意的也可以按照议价方式确定其补偿标准。采取评估方式确定补偿标准的,估价机构由市县政府征地实施单位与特殊苗木的产权人协商选定。
6、房屋及地上附着设施的补偿标准由各市县政府按照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重置价格制定并公布实施。
7、涉及补偿被征收土地上的电力、通讯、水利、交通等设施的,应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估价机构评估确定其补偿标准。
8、不在本标准所列常见苗木的补偿,市县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并公布补偿标准。
9、征地公告后,突击抢种的作物、抢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依法不予补偿。
10、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常见短期农作物补偿标准
作物种类名称补偿价格(元/亩)
谷物水稻1663
玉米1547
薯类番薯1524
木薯1809
油料类花生1971
豆类豆类1865
甘蔗糖蔗2918
果蔗3829
瓜菜类蔬菜3507
瓜类4300
果椒类5703
注:不在本表范围内的短期农作物补偿标准,由市县政府自行制定并公布实施。
附件2:常见果树补偿标准
名称生长
阶段规格特征亩合理株 数补偿价格(元/株)
椰子树:
丰果期种植8年以上,丰果。22 571
成果期种植6-8年,成果。443
近果期种植3-6年,未成果,起杆。291
生长期起牛叶未起杆。161
幼苗期幼苗,高1米以下。20
荔枝:
幼苗期实生:种植1年以下,高0.6米以下,幼苗;
嫁接:嫁接1年以下。16
芒果:
生长期种植1-3年,高0.6米以上,胸径小于4厘米,未成果。84
幼苗期种植1年以下,高0.6米以下,幼苗。15
龙眼:
幼苗期实生:种植1年以下,高0.6米以下,幼苗;
嫁接:嫁接1年以下。21
菠萝
幼苗期种植1年以下,高0.6米以下,幼苗。27
杨桃:
成果期种植3年以上,成果。42 273
生长期种植1-3年,高0.4米以上,未成果。116
幼苗期幼苗,高0.4米以下。21
莲雾:
成果期种植3年以上,成果。42 310
生长期种植1-3年,高0.4米以上,未成果。125
幼苗期幼苗,高0.4米以下。18
番石榴:
丰果期成果,种植3年以上,株高2米以上。70 160
成果期种植2-3年,成果。104
生长期未成果,高0.6米以上。46
幼苗期幼苗,高0.6米以下。12
黄皮:
成果期种植3年以上,成果。42 214
生长期种植1-3年,高0.4米以上,未成果。110
幼苗期幼苗,高0.4米以下。10
蜜枣:
成果期种植2年以上,树冠2米以上,成果。70 181
生长期高0.4米以上,未成果。81
幼苗期幼苗,高0.4米以下。11
槟榔:
丰果期种植8年以上,高2.5米以上。110 304
成果期种植5-8年,高1.5-2.5,成果。266
近果期种植3-5年,高1-1.5米,未成果。143
生长期种植1-3年,高1米以下,未成果。77
幼苗期高0.3米以下,幼苗。14
香蕉:
成果期成果。150 75
生长期未成果,高0.6米以上。32
幼苗期幼苗,高0.6米以下。10
木瓜:
成果期成果。160 87
生长期未成果,高0.6米以上。39
幼苗期幼苗,高0.6米以下。8
红毛丹:
成果期种植3年以上,成果。30 231
生长期种植1-3年,高0.5米以上,未成果。85
幼苗期幼苗,高0.5米以下。13
菠萝:
成果期成果。3000 4
生长期未成果,高0.4米以上。2
幼苗期幼苗,5个月以下,高0.4米以下。1
咖啡:
成果期种植3年以上,成果,高1.5米以上。110 75
生长期种植1-3年,高0.6米以上,未成果。24
幼苗期种植1年以下,高0.6米以下。11
胡椒:
丰果期种植5年以上,成果,冠径130-180厘米;株高2.3-2.7米。140 296
成果期种植3-5年,成果,冠径90-130厘米以上;株高1.8-2.3米。246
近果期种植1-3年,未成果,冠径50-90厘米;株高1.4-1.8米。134
生长期高0.5米以上。59
幼苗期幼苗,高0.5米以下。17
腰果:
成果期种植3年以上,成果。12 238
生长期高0.6米以上,未成果。100
幼苗期幼苗,高0.6米以下。14
番荔枝:
成果期种植3年以上,成果。70 236
生长期种植1-3年,高0.5米以上,未成果。124
幼苗期幼苗,高0.5米以下。18
青枣:
丰果期种植3年以上。100 143
成果期种植1-3年。73
幼苗期种植1年以下。19
益智:
成果期高1.0米以上,成果。200 (丛)42
生长期高0.4-1.0米,未成果。18
幼苗期幼苗,高0.4米以下。9
砂仁:
成果期种植2年以上,成果。1000 4483元/亩
生长期种植1-2年,高0.6米以上,未成果。921元/亩
幼苗期种植1年以下,高0.6米以下。674元/亩
油棕:
成果期种植3年以上,成果。18 278
生长期种植1-3年,高1米以上,未成果。111
幼苗期幼苗,高1米以下。27
火龙果:
丰果期种植3年以上,成果。70 97
成果期种植1-3年,成果。63
幼苗期1年以下,未成果。27
人心果:
成果期种植3-6年,成果。230
生长期种植1-3年,高0.5米以上,未成果。101
幼苗期幼苗,高0.5米以下。32
石榴:
成果期种植3年以上,高1.6米以上,成果。70 166
生长期种植1-3年,高0.4-1.6米,未成果。81
幼苗期幼苗,高0.4米以下。20
油茶:
成果期种植3-5年,冠径大于5厘米,成果。50 300
生长期种植1-3年,高0.5米以上,未成果。129
幼苗期幼苗,高0.5米以下。13
剑麻:
成材期高1-1.5米。350 14
幼苗期高1米以下。6
橡胶:
幼苗期幼苗,高小于1米,幼苗。42
橙树:
生长期种植1-3年,高0.6米以上,胸径小于4厘米,未成果。78
幼苗期种植1年以下,高0.6米以下,幼苗。16
注:1.本表所列亩合理株数为参考值,各市县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种植实际情况规定适当的变化范围。
2.不在本表范围内的中长期经济作物补偿标准,由市县政府自行制定并公布实施。
附件3:常见林木补偿标准
名称生长
阶段规格特征亩合理
株 数补偿价格
(元/株)
木麻黄:
桉树:
相思:
苦楝:
竹林:
大丛径1米以上50 169
中丛径0.5-1.0米117
丛径0.2-0.5米56
小丛径0.2米以下24
松树:
注:1.本表所列亩合理株数为参考值,各市县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种植实际情况规定适当的变化范围。
2.不在本表范围内的林木补偿标准,由市县政府自行制定并公布实施。
附件4:常见花卉苗圃景观苗木补偿标准
名称生长阶段规格特征亩合理株数补偿价格
(元/株)
花卉苗圃盆(袋)栽迁移类 —2300元/亩
花卉苗圃(育苗)迁移类 —2800元/亩
花卉切叶或切枝迁移类切割期 —8300元/亩
生长期 5300元/亩
初种期 3000元/亩
景观竹丛迁移类 丛径110厘米以上—300元/丛
丛径90-110厘米232元/丛
丛径70-90厘米172元/丛
丛径50-70厘米122元/丛
丛径40-50厘米82元/丛
丛径30-40厘米67元/丛
丛径20-30厘米52元/丛
丛径10-20厘米32元/丛
丛径5-10厘米22元/丛
丛径5厘米以下10元/丛
三角梅 丛径9米以上—350
丛径6-9米250
丛径3-6米120
丛径1-3米45
丛径1米以下15
旅人蕉 种植5年以上—200
种植2-5年100
种植2年以下50
鸡蛋花树成材期种植10年以上—700
成长期种植5-10年450
种植2-5年220
种植期种植2年以下110
散尾葵 种植5年以上—120元/丛
种植2-5年70元/丛
种植2年以下25元/丛
名称生长阶段规格特征亩合理株数补偿价格
(元/株)
九里香成材期种植10年以上,树高2.0米以上—120
成长期种植5-10年,树高1.5-2.0米60
种植2-5年,树高1.0-1.5米25
幼苗期种植1-2年,树高0.6-1.0米8
种植1年以下,树高0.6米以下2
苏铁树成材期种植5年以上—350
成长期种植2-5年200
种植期种植2年以下80
名称生长阶段规格特征亩合理株数补偿价格
(元/株)
注:不在本表范围内的花卉、苗圃、景观苗木的补偿标准,由各市县自行制定并公布。
以上是海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最新规定,标准中的青苗不包括名贵树木、特大树木、特殊苗木等内容。征地补偿的标准跟当地的经济有直接关系,因而各地关于补偿标准的差异也较大,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律师!
延伸阅读:
哈尔滨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规定
我国基本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泰安市征地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