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地大物博的国家,在土地的管理使用上为了最大程度的发挥土地的使用价值,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利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进行土地使用证更换的时候,按照规定要求需要准备相关的资料证明。那么更换土地使用证申请书需要哪些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或使用权人名称变更登记 申报材料:
1、土地使用权转让并变更登记申请报告或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变更的申请报告,并填写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或房地产转让合同或市级以上政府(含本市级)有关部门发出的土地权利人名称变更的批准文件;涉及股份制公司的,应提供公司章程;
4、名称变更登记的承诺(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5、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核原件);
6、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土地登记委托书;
8、地籍调查表(宗地相邻应加盖相邻单位公章);
9、宗地地籍图二份
10、有资质测量队伍出具的宗地测量技术报告;
11、地上有建筑物的,应提供建筑物权属凭证;
12、其他必要材料。
土地证办理程序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依照法律、法规不需要进入土地市场交易的,不交纳此费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的,按照土地交易面积向受让方收取1.2元/m2;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的,向交易双方收取2.4元/ m2,双方各承担一半;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和抵押的,向交易双方收收取1元/m2,双方各承担一半。
结合上文内容可以得出,关于更换土地使用证申请书需要哪些材料该问题主要围绕着土地的所有权展开。一般情况下来说,在更换土地使用证的时候需要准备土地使用权转让证明、土地使用权更换申请表、单位营业执照以及相关的土地合同等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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