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债务人无力还款时债权人的权益不受损失,在进行借贷时债务人需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证等物品作为抵押,若债务人不能按约定偿本付息则土地使用权证归债权人所有。而债务人在将土地使用证作为抵押物贷款后,当事人双方必须携带相关的的证件材料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那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抵押登记都需要携带哪些证件材料呢?下面就由小编为您简要介绍一下。
一、金融机构需提供的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附着物情况一览表(原件各1份、加盖银行公章)。
4、评估报告备案表或出让土地价值协议书(原件1份)。
5、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复印件各1份)。
6、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各1份)。
7、金融许可证(复印件1份)。
8、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9、如有授权委托人行使法人职责,还需授权书(原件1份)、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10、抵押物照片(银行经办人签字、加盖银行公章)。
11、如属余额抵押的还需提供:
②余额抵押知晓函原件1份(需原已抵押权人法人或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③原已抵押的土地价值或评估备案表(复印件1份);
④原已抵押的他项权利证明书(复印件1份)。
二、抵押人需提供的材料
1、单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②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
③档案查询收款发票复印件1份(发票背后需经办人核实有关信息及签名)或是档案证明(原件1份)。
④承诺书(原件1-3份)即:出让土地须承诺书原件1份;划拨土地须承诺书原件2份;土地使用权人与借款人不同的,需承诺书3份。
⑤借款人和抵押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⑥委托代理的需提交委托书(原件1份)、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个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②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
③档案查询收款发票复印件1份(发票背后需经办人核实有关信息及签名)或是档案证明(原件1份)。
④承诺书(原件1-3份)即:出让土地需承诺书原件1份;划拨土地需承诺书原件2份;土地使用权人与借款人不同的,承诺书3份。
⑤借款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⑥委托代理的需提交委托书(原件1份)、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用土地使用权证作为抵押贷款事关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所以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抵押登记手续时就需要双方共同办理,也就是说当事人双方都必须提供证件材料。由于抵押登记所需的材料较多,当事人在手续办理前需要逐一的核实自己所带的证件材料,具体的可参照上述的介绍一一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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