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1、到当地国土部门查询,要注意看证书是否办理出让。现在的出让金标准较高。国土资源部发过一个文,自然人可是凭自己的身份证查询土地宗地的登记情况。
2、系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权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办证中心,申请调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相关内容即可。
可以补办,补办的方式如下:
1、到国土所去查档案,找到档案之后登报挂失,声明以前的土地使用证作废。
2、挂失到期后由国土所派人去重新丈量(土地面积、填表、画图;这是国土所人干的活。)
3、有一张地籍法人身份证明,需村委会主任签字、和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邻居的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
再就是等待国土所的人拿市局去审批,最后发证、这一切是不收费。
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办理人也需要提前将所需要的材料准备充分,以免在办理时浪费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同时,土地使用证的使用也应当是合法的,不得进行非法交易,若发现将会受到严重的处罚。广大群众在平时生活中也要学会知法懂法。
延伸阅读:
新拆迁条例规定的土地征收范围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届满后怎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