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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是否要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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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障的,是中国土地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它的使用主体具有广泛性,土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买卖等,但是在进行转让、买卖或其他处理对策时,受到法律的约束,除了相应的手续要办理还会产生相应的税务,因而关于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是否要收税的问题的答案必然是肯定的,下面律图的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下吧。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产生税的主要种类

(1)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

(3)所得税

(4)印花税

(5)契税

二、各税种的简介

(1)营业税,是流转税制中的一个税种,其课税范围和纳税依据可以是商品生产、商品流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提供应税劳务或服务等等的营业额,特殊情况下也有不计价值而按商品流通数量或者服务次数等计税的。营业税涉及范围广,因而税源充足;且以营业额作为课税对象,实行简单的比例税率,税收收入不受纳税人营运成本、费用高低的影响,纳税人难于转嫁税负,使计税和征收方法简便直接,极具直接税的特征。

(2)土地增值税,是指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所产生的价格增值量征收的税种。土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例如增值额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60%。课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土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2013年11月24日央视报道称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未缴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

(3)所得税 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等等情况分别纳税。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所得税(香港称“入息税”,中国大陆、台湾、日本和韩国称“所得税”,英文incometax)是税种之一类,按自然人、公司或者法人为课税单位。世界各地有不同的课税率系统,例如有累进税率也有单一平税率多种。所得税,是指对所有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总称。有些国家以公司为课税的称作企业课税,这经常被称为公司税,或公司收入税,或营利事业综合所得税。有些国家以个人收入课税的。个人所得税为法律规定,自然人应向政 府上缴的收入的一部分。

(4)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证券交易印花税,是印花税的一部分,根据书立证券交易合同的金额对卖方计征,税率为1‰。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即只对卖出方(或继承、赠与A股、B股股权的出让方)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买入方(受让方)不再征税。税率仍保持1‰。

(5)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现在大家应该明白了吧,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是否要收费的答案,肯定是要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发生的税费有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具体的税种小编已经罗列在上面啦,请大家一定要仔细地阅读了解哦。要依法纳税,做一名合格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千万不要妄想逃税、漏税哦,更多知识请咨询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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