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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等各方面的不断发展,土地制度也有了相应的进步,我国实行国有土地所有制以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国家和集体是土地的所有者,企业和个人只享有使用权,土地使用也有年限的规定,那么2017年土地使用权年限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为大家介绍。
一、土地使用权定义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二、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2017我国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及计算
三、土地使用权年限计算方式
土地使用权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可利用土地并获相应土地收益的年限。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确定以后,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长,土地的总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价格也会因此提高。因此,通过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可以消除由于使用期限不同所造成的价格上的差别。
2、修正方法
K=1-1/(1+r)m /[1-1/(1+r)n]
式中:
r——土地还原率;
m——待估宗地的使用权年期;
n——比较案例的使用权年期。
年期修正后地价=比较案例价格×K
案例:若选择的比较案例成交地价每平方米为500元,对应使用权年期为30年,而待估宗地出让年期为20年,该市土地还原率为8%,则年期修正如下:
年期修正后的地价=500×1-1/(1+8%)20/[1-1/(1+8%)30]=436.06元/m
国家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严格地规定,而土地使用权年限的相关规定和之前一致,土地利用类型的不同,使用年限也不一样,而相关法律只对最高使用年限进行了规定,建筑用地最高可达七十年,工业用地最高是五十年,而土地使用权的年期是可以进行修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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