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许划拨方法获得土地运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请求挂号,经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布土地使用权证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年审是指对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载明的内容与实地相对照所进行的审验。年审分普审和抽审两种方法。普审是指对某一辖区的悉数证书进行遍及审验,一般一年进行一次;抽审是对某一辖区的某些土地证书进行检查审验。土地使用权年审由本地的土地管理所担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疆土地管理法施行法令》第五条,单位和自己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挂号请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挂号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承认使用权。其间,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挂号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担任,详细挂号发证方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拟定。
城镇土地一般都属于国有土地,因此不管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还是城镇房改房,都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一致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布,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自己,并由其保留。其主要内容包含:
①土地使用者称号、地址、图号、地号、用处、同意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顶用地面积,其间修建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间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间地类面积。
③补白。
④改变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国家对土地使用证进行年检,也是对土地的负责。如果有抽检不合格的,那么会根据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个人使用的土地是不会进行检查的,因为在取得土地使用证之前,已经对该土地的面积以及用途做了详细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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