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是用来证明我们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说明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发使用证的对象主要是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是企业。那么在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呢,在办理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以及需要经过哪些申办程序,小编下面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1、城镇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由现在需要办理的对象(我们)和原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到天津市国土资源局共同申请办理。
2、商品房:由开发商和住户共同到天津市的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这时我们需要提交的材料就包括:房主身份证、售房合同(售房证明)或房产证。
3、如果我们的工作单位或房屋开发商没有给我们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我们可向工作单位或开发商提出要求。仍然不给予办理的话,可以向天津市的国土资局进行举报。
1、《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主要包括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2、首先是提出土地登记申请:
(1)提供有关宗地来源证明,既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通常这些证明材料来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如果我们是因为买卖、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那么我们需要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以及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还有最为重要部分是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如果是企事业单位,那么需要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3、地籍调查:
接下来,需要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当然,这一步不是我们自己能够完全的,此时我们就需要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这样才具有法律效益。测量单位需要做的是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且召集宗地四周邻居确认界线,保证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4、土地权属审核:
现在,国土资源局就需要对我们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5、最后,我们提交资料的国土资源局就会根据审核材料的结果,如果结果符合准予登记程序,那么就会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以上就是天津市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的具体内容,在办理时我们需要注意房屋和土地两方面的权属是不可分割的,需要两证齐全,且两证的权利主体一致,我们的合法权益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办理过程中最好对相关的材料有个充分的认识,才能不耽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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