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在依法获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后,为了避免发生纠纷,需要即使办理土地使用证。农村土地,也即集体土地的一类,室友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根据我国相关土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村办理土地使用证吗?
1、土地证的全称叫做《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土地的权归村集体,村民只拥有使用权。因此,您在农村的房子尽管属于您的私人财产,但是土地的权归村里,如果你的户口已迁出就不是该村的村民,不能拥有该村的土地使用权,也就不能办理该村的土地证。
2、如果你想办理土地证的话,只能把你的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迁回该村才能办理。
3、户口迁回后,你需携带房屋权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四邻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国土资源部门(一般为国土所)办理土地登记,申领《集体土地使用证》。
4、如果宅基地四周挨着村道或是村上空地的,还需要村书记的身份证复印件。另外还需要户口本复印件,写一份一户一宅证明去村里盖公章(就是写明你在该村只有这一处住宅)。除此之外土地登记表上还有一些签字盖章的地方,国土所的工作人员会为你指出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临沂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及《苍山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二)宅基地划分标准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划宅基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新建住宅用地面积限额为:
(1)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
(2)平原地区,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3)山地丘陵地区,建在平原地上的,每户面积为132平方米;建在山坡薄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村庄住宅用地,应低于前款规定限额。
(三)申请宅基地所具备的条件
1、年满20周岁在本村落户的农村公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新建住宅分户的;
2、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或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搬迁的;
3、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需要新建住宅的;
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出具批准证明),且农村确无住宅的;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
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1、住宅用地呈批书;(2份)
2、建房户身份证复印件2份;(无身份证者派出所出据证明)
3、户口簿复印件;(2份)
4、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3份)
5、占用农用地的必须有农用地转用批复;(2份)
6、离退休人员回原籍建住宅的,需附离退休证复印件、单位无房证明;(2份)
7、平面图;(1份)
8、乡镇政府审查意见。(3份)
宅基地工本费:20元
受理7个工作日,局内办理运行20个工作日。
农村土地是可以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时需要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请求,然后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到国土资源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即目前来看,很多地方的村民都是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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