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建造或者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往往关注的是房屋所有权证,而忽视了该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我国实行的是土地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制,公民享有的仅仅是土地所有权。我国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是两码事,小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程序。
(1)申请登记
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
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
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
(5)颁发土地证书
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1)申请变更登记
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填写好转让申请书、转让合同书、转让登记表;属继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公证继承书,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属祖屋分户的,提交分户协议书或户主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土地证书、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变更地籍调查
变更必须与原来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宗地部份变更的,要实地核定面积,界址点,重新绘制宗地图;宗地全部变更,界址没有变化的,可不进行界址调查,但宗地图应重新绘制。
(3)变更权属审核
(4)注册登记,换发证书
注消原《土地登记卡》、填写新的《土地登记卡》,更改《土地归户卡》。收回注销原《土地使用证》,填写颁发新的《土地使用证》。
(1)申请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十五日内,凭抵押合同,贷款合同申请抵押登记。填写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并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2)地籍调查
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对新设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宗地进行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4)注册登记
(5)颁发证书
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并不是每种登记都是必须的,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准备相应的资料,而且每个地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手续和材料都会有些许不同。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会导致诸如拆迁补偿损失,无法及时了解抵押权设立情况等损失,因此应多留意土地使用权证,降低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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