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给我国公民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件,能够保护我国公民的私有不动产不被他人非法占有。这种对公民个人非常重要的证件,可能生活当中还是有人出于各种原因一不小心就给丢失了。土地使用证件丢失的情形之下,肯定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补办。所以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的这篇文章就是,在我国前妻的土地使用证丢失能否补办?
土地使用证的话,土地证丢失,先要向发证机关申请挂失,然后才能补办,
(一)提交补办资料
1、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1、受理申请材料
2、审核材料
3、校准登记
4、颁发证书
补房屋土地证费用70元/证,含土地证书工本费20元/本,证后附图成图资料费50元/张。一般情况下补办土地使用证的费用不会超过两百元,具体的金额一般都是上述的标准,不过在不同的地区补办的费用可能会有所不同。
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二)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三)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
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
你前妻的土地使用证丢失了当然是可以补办的,补办土地使用证的时候也是到当地的发证机关。需要你前妻出具补办土地使用证件的书面申请和她的身份证件等,各国土资源局在补办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可能会向当事人收取一定的补办费用。前妻的土地使用证丢失能否补办这个问题是肯定的,具体补办的细节还是让你前妻到国土资源局咨询一下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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