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范围内对城镇土地的使用年限规定的都一样,所以不管在重庆还是其他地方的住宅土地使用年限肯定会有到期的那一天的。可能有些业主在收拾使用证的时候会发现马上就到期了,但是在这里小编可以告诉大家的就是,重庆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了也无需担心,基本上各地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就是自动续期的。
商品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由于房产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所以到期后房子仍然是你的,但土地所有权归国家,个人只有使用权。根据民法典,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但需要交一定续期的费用,这个费用以及怎办理目前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约定。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民法典》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民法典》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
1、上面的年限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2、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3、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我们在自己的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以后也根本不需要专门的去办理所谓的续期,就算是即将要拆迁了,政府也不能因为土地使用证到期了就少给一分的补偿。因为这是在于国家并没有对住宅性质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作出明确的监管,因此,重庆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了以后还是正常的使用即可,谁也没资格去强制征收。
延伸阅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
集体土地租赁使用权转让机制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交纳的税费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