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8、登记费和工本费;70.00元。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在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的过程当中要收取的这些费用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只不过,现实生活中肯定也存在着一些减免税费的操作技巧,很多时候对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是源于二手房的交易,那房屋居住的年限具体也会影响到税费的征收标准,整体下来的过户费用都是因人而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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