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国土资源局:
我叫XXX,因不慎将坐落在XX县XX街路,面积为xx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土地证号为X国用(2005)第248号。需补办国有土地使用证手续,望解决为盼。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X
XXXX年XX月XX日
(1)如个人已购住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则由土地使用权人向原土地登记发证机关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报失,原土地登记机关审核后将会出具遗失公告,由土地使用权人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遗失,公告期限为2个月。公告期满后按国有土地使用变更登记的程序办理过户手续。
(2)申请办理变更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1、土地使用证(原件)。如原件遗失则提供在媒体刊登遗失公告;
2、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如房屋在银行抵押的,还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办理的文件(原件、复印件);
3、当事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4、变更登记申请表(到房屋所在辖区的国土窗口索取);
5、若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需补办出让手续后再进行变更登记。
注:不同地区对于补办土地使用证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规范,具体当地的补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标准可以直接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
三、补办费用
补房屋土地证费用70元/证,含土地证书工本费20元/本,证后附图成图资料费50元/张。一般情况下补办土地使用证的费用不会超过两百元,具体的金额一般都是上述的标准,不过在不同的地区补办的费用可能会有所不同。
对于土地使用证补办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公民在土地使用证办理完毕后,需要妥善保管,避免发生遗失等情况,对于补办的相关情况,应当严格对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 还可以申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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