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按照规定,土地使用证使用权期限到期后,要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1、到国土所去查档案,找到档案之后登报挂失,声明以前的土地使用证作废。
2、挂失到期后由国土所派人去重新丈量,土地面积、填表、画图。
3、有一张地籍法人身份证明,需村委会主任签字、和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邻居的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
4、再就是等待国土所的人拿市局去审批,最后发证、这一切是不收费。
1、到当地国土部门查询,要注意看证书是否办理出让。现在的出让金标准较高。国土资源部发过一个文,自然人可是凭自己的身份证查询土地宗地的登记情况。
2、系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权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办证中心,申请调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应该说朝阳区当地关于国有土地使用证方面的一些政策跟国家的政策肯定不会有太大的出入,类似于土地使用证的期限,只能遵守国策。北京市当地的市民们对国家相关的政策应该是比较了解的,实在不清楚的话,自己查看土地使用证上面标注的期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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