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此外,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二、土地使用权的收回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收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当出让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2)国家在无偿收回起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要使用土地的话肯定是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来获得的,比如说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两种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其中就包括有出让的方式,而土地使用期限届满之后是可以提出续期的申请,经过审核批准同意之后就可以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延伸阅读: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办事流程:1、 受理申请。2、 组织报批...
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吗
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单位和个人受...
非法占地土地使用权罪如何处罚?
会处以三年或者七年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转让标的。2、转...
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是怎样规定...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