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农村自留地被别人占用如何处理?

一、农村自留地被别人占用如何处理?

如构成非法侵占,应停止侵占。

1、国家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人和组织不得侵犯,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对于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镇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国家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人和组织不得侵犯,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农村自留地权属纠纷如何解决?

1、申请当事人直接向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局或镇国土所提出书面申请的,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以下事项:

a、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b、请求的事项和理由

(2)有关证据材料及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邮政编码。

(3)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的事项和权限。

2、审查国土局、国土所审查,认为不应当受理的,7日内拟定不予受理建议书,报县国土局,县、镇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或政府授权,由县国土局作出)。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3、受理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逾期不提交的,不影响案件的处理。

4、确定案件承办人当事人认为承办人与争议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是否回避,由国土局决定。

5、调查取证双方当事人对各自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负有举证责任。

6、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应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由承办人署名并加盖县国土局印章后生效。县国土局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调解书送达当事人。

7、提出处理意见,草拟处理决定书,报批。调解未达成协议的,镇国土所或县国土局提出处理意见,起草处理决定书,将案卷上报镇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由镇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8、送达处理决定书。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在生活中确实有自留地被占用的情况,一般来说,自留地虽然说村民有使用的权利,但是自留地本身属于集体,村民是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出租或者是买卖的,随意侵占自留地是会受到相关法律制裁的。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延伸阅读:

土地转让的税费有哪些?

营业税。凡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

在我国消防通道免征土地使用税吗

消防通道是按照建构筑物耐火等级、防火间距...

征收土地安置补偿有哪些标准?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

农村土地使用权年限能永久转让吗...

农村土地使用权年限,显然是不能永远转让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哪个部门收回...

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自留地  自留地词条  占用  占用词条  何处  何处词条  别人  别人词条  农村  农村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