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人人都不希望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难的发生,但一旦发生,灾后的重建又是重中之中。那地震或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损毁的房屋还能再重新申请新的宅基地吗?
一、首先,损毁的是房屋还是宅基地?
我国《民法典》154条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也就是说,为满足农民的住宅需求,应当对失去宅基地的农民进行重新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规定的是宅基地使用权的灭失,而不是房屋。如果只是损坏了房屋,农民还能通过重建来行使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二、其次,是不是只拥有一处宅基地?
在我国,为了保护农民的住宅需求同时防止土地资源的浪费,施行的是“一户一宅"政策,即:农村农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如果农民因为继承等原因拥有一处以上的宅基地,即使其中的一块损毁了,农民也并没有失去其安身立命的场所,这种情况下,是不再分配宅基地的。
具体到实践中,宅基地、房屋损毁之后,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有的是原址重建,有的是按照规划集中自建,国家和当地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补贴。以成都为例,被灾害毁掉住房的农户在国家专项救助标准的基础上,按每人 8000元的标准给予自建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