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申请
由建房户提出申请,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允许之后才能进行建房子,私自建房,轻则罚款。重则直接拆除私建房。
2.审核
建房提出申请后,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将其提交于当地的镇政府进行建房的初审。
3.调查公布
镇政府负责调查工作,分村定期定点张榜公布初审意见;再上报到县级机关进行联合审批。如果审批通过了,就由县国土资源局收取费用并核发《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另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村民申请建房相关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符合批准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办理规划许可、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占用林地的,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4.所需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