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大坝工程,是我国一次最大的水利工程,同时也涉及到了大量的移民和企业拆迁。这次为了安抚移民与补偿企业拆迁费用,国家花了巨额的补偿费用。
1、新旧差价性补偿
对于淹没的一栋民房、一座工厂厂房、一条公路、一座水电站等,无论其已经使用了多少年,也就是无论其新旧程度如何,在原规模、原标准的前提下,都是按一座新的建筑物进行补偿的。一座被掩没没的旧建筑物现在(实物调查时)的价值属于赔偿部分;该座旧建筑物与同样规模、同样标准的新建筑之间差价,属于补偿的部分。例如,一栋砖混结构的居民住房,按1993年5月末价格水平(三峡枢纽工程和水库移民均采用这一价格水平)的补偿标准是每平方米185元,假如这栋房 屋已经住了10年,按50年折旧现值为每平方米148元,这部分应当是赔偿;而185元与148元之间的差价,即每平方米37元应当是补助的。这样补偿的 目的是为了能够让移民在新搬迁的地方按照原标准(砖混结构)、原规模(原面积),盖起一栋新的住房。 还应说明的是,对于公路(含桥梁)、输变电线路、通讯线路、港口码头等专项设施,不但要按原规模、原标准进行补偿,还要使其能够恢复原功能。比如:水库淹没 了10公里山区重丘4级公路,而要恢复原功能,必须要新建12公里才行,那就按新建12公里山区重丘4级公路进行补偿。
2、适当发展性补偿
这类补偿主要体现在对受淹城市、县城和集镇在搬迁后的新城镇的占地规模上,还体现在对新城镇用水、用电容量及设施的补偿上。凡是到过三峡库区的人们都知道, 三峡库区受淹旧城镇的共同特点是,道路狭窄,房屋拥挤,人口密度大,发展余地小,人均占地一般只有25~30平方米,国家为了彻底改变三峡库区城镇的落后 面貌,给予了适当的发展性补偿,即不论一座城镇原有的占地规模有多大,均在考虑了城镇人口的增长因素之后,按建设部规定的人均占地标准补偿占地规模。
重庆三峡大坝的修建,不仅是在我国历史是伟大成就,在世界上也是,对于重庆三峡移民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国家也是深思熟虑,所以对于移民安抚,不仅得到了国内人民好评,还得到了国际的认可,对于被拆迁的企业,国家给予了补偿,也避免了拆迁后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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