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其中被征征收房屋的价值,包括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以及对被征收土地的补偿,征补条例将二者合二为一,统称为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另外在企业拆迁中还会有一些实际的损失,比如员工的安置费用,其他无形资产的损失的等,另外根据企业选择的安置方式的不同。所以我们将国有土地上自有产权的企业拆迁补偿整理成两个公式:
补偿金额=土地区位补偿价+房屋面积×房屋重置成新价+附属物及设备损失及重置成新费+设备搬迁安装费+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营业面积×每平米补偿标准)+奖励和补助+其他无形资产损失;
补偿金额=安置房与原房屋之间差价补偿+设备搬迁安装费+临时安置费+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营业面积×每平米补偿标准)+奖励和补助+其他无形资产损失。
二、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的区别是什么
首先,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和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所依据的法律不同。目前司法实践中,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有相应比较成熟的法律规定,而集体土地上企业的拆迁立法上是属于空白状态,即便各个地方出台了一些关于集体土地拆迁的相关规定,但也都或多或少的对企业拆迁的补偿缺乏相应的规定。只规定了关于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以及耕地的补偿标准和方法。
其次,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和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的流程不同。因为土地性质的不同,以及法律依据的不同,决定了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的流程与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有很大区别。
最后,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和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的补偿标准不同。对于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等企业因拆迁造成的损失,原则上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是没有本质区别的。但是对于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的补偿则因为土地的性质,房屋的性质等有很大的区别。
所以,企业在遇到拆迁时,应该根据自己是在集体土地上还是国有土地上而进行区别对待,要及时的咨询专业人士,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性质制定正确的谈判及诉讼策略,获得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