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的公开不仅可以提供给民众社会生活所必需的重要信息依据,同时也可以让民众更好地监督政府部门的运作。而自治区信息公开不仅让人民实实在在参与到政府运作之中,同时也能让中央更好地监管各自治区,对国家统一有深远的意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公开作为自治区信息公开的模板,值得引起大家的重视,那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公开到底有哪些方式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简历、工作分工;
2、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领导简历、分管工作;
3、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4、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5、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年度工作安排、工作规划和工作规则等;
6、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7、自治区人大议案处理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自治区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8、城乡建设(抗震安居、城市住房保障)等服务信息;
9、交通、电力、通信、工业经济、安全生产等服务信息;
10、气象、抗灾、救灾等服务信息;
11、工商、质量、资源、人口、环保等服务信息;
12、科技(包括知识产权、科技兴新、305项目)、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食品药品、地震及科协、红十字会、文联、社科联、社科院等服务信息;
13、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对情况及工作动态等服务信息;
14、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方针、政策、工作规划、计划、规章制度、工作规范指南、工作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及考核评估情况,电子政务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工作汇报总结等,全区各电子政务机构工作动态等信息;
15、扶贫、移民、征兵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6、政府工作动态,包括政府全体会、常务会等重要会议等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查询。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在自治区档案馆、自治区图书馆设置查阅场所两种形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其他公开方式有: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政府新闻发布会;
3、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
4、新疆电视台、新疆人民广播电台;
5、其他公共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方法
1.通过互联网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通过在自治区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获得政府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乌鲁木齐市安居南路70号(招商大厦七楼),电话:2386027、2386028。
政府公报查阅方式:可通过各级图书馆、档案馆、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文化站、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获取政府公报。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或咨询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具体请在自治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参照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申请时需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2383213、2383226
传真电话:0991-2827031
电子邮箱:zfxxgk@xinjiang.gov.cn
地 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93号自治区政府大楼204室
三、不予公开
(一)国家秘密;
(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身处于大数据时代的我们,时时刻刻享受着信息带给我们的便利,与此同时,我们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社会信息的公开。社会信息中的百分之八十掌握在政府手中,所以政府信息的公开对生活在这个社会上的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公开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亲民,自治区信息公开给民族带来更深的凝聚力,对整个民族都有着非凡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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