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7、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8、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9、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0、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申请人向莲花县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莲花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二),申请表可以在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下载。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莲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后网上提交即可。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莲花县政府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3、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以方式1或方式3提出申请时,受理工作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受理点接受核实。
信息公开工作不应该成为形同虚设的一项文件,政府公开的这些信息都是民众有知情权且需要民众参与、监督的一些行政事项,比如说国家税务机关,重点应该公开的一些信息就是税收方面的政策,而财政部们就应该重点公开各行政单位的财政预算,财政使用状况的这些基本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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