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化便利了人民的生活,对于经商的人们和企业来说,政府信息的公开化能够让他们第一时间得知政府接下来的新政策,能够更具政策的内容进行改进,如果是扶持政策就能第一时间进行使用,能够使得利益最大化。威海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是什么呢?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三)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本机关其他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四)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工作相关的统计数据。
(五)政策规定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需要公众周知的文件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七)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本机关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工作动态、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及科普宣教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本机关应急管理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八)行政权力
主要包括:本机关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等方面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市政府网站和本机关网站上依检索顺序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1、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及分工情况;
2、我市制定的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等;
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要点、统计信息等;
4、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等,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以及有关办理情况;
5、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6、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重要工作动态,重要会议情况,以及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许可、审批、监督检查、案件查处等信息;
7、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8、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重点、热点问题所采取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等信息;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和本机关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在本机关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原则上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档案管理部门(电话:5289156)查阅。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不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而未经批准的政府信息。
4、需要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的政府信息。
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网站和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政府网站和本机关网站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电子信箱:gkypjgj@weihai.gov.cn)。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答复,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对人们来说,政府相关信息的公开化不仅能够带来生活上的便利,而且政府基本支出相关信息的公开,还能够有利人们对政府进行监督,减少腐败现象的出现。不过威海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只能代威海市的信息公开,其他地区会有针对自身的不同的信息公开化政策和公开化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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