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是从国务院开始实行的,然后普及到基层人民政府的一项政治制度。乡镇政府是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基层政府机关,在很多国家政策的实施上,乡镇政府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是推动国家政策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在此,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对此,可以从广义与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
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务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指政务公开。政务公开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要比政务公开广阔的多,它不仅要求政府事务公开,而且,要求政府公开其所掌握的其他信息。
我国乡镇政府作为我国基层政府机关,是人民连接国家最明显的政府机关。所以乡镇政府在推动国家政策实施,有着重要的作用。人民群众在了解国家具体指导方针也是通过乡镇政府的日常工作体现的。所以乡镇政府信息公开能够很好的帮助人民了解国家国策,积极推动国策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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