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国家要求每个政府机关都要主动地公开与公民相关的信息,但这并不是说政府就需要将包括社会主体隐私的信息也都一同公示出去,因此有些信息是需要公民的申请才能够由政府出示的,下面一起来看看江西省信息公开申请程序是什么?
1、 提出申请
向省政府办公厅提出申请的,填写《江西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省政府办公厅领取,也可以在江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江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省政府办公厅收到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省政府办公厅收到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15个工作日。
省政府办公厅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省政府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省政府办公厅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省政府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综上所述,公民想要申请政府想自己出示某些行政信息时就需要结合上述的程序进行,否则政府出于对隐私的保护是不会随意将这些信息提供给公民任意浏览的。如果大家对申请公开信息的程序还是不清楚的可以咨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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