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县政府指定的办公场所查阅。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1、概况信息。安远县情介绍,县政府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安远县《十一五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县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县政府常务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安远县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三、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向县政府提出申请的,填写《安远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领取,也可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县政府办当场提出申请。
综上所述,安远县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有指南,其中明确规定信息公开时效是二十天。如果县城居民没有查询到相关信息,可以按照程序提出申请,方式包括网上申请、现场申请及传真方式申请等。政府部门受理后,会做出是否公开的决定并通知到申请人。
延伸阅读: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司法解释
信息公开条例全文
商务部信息公开的情况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