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农民,始终是弱势群体,基本上没有话语权,甚至还要面对开发商和村干部双重压力,胆子小。考虑到以后可能还需要村里帮忙,又不敢和村里闹的太僵,被迫只能拿一点补偿了事。如果不同意,还被人称“钉子户”,影响整个村集体的搬迁工作,且不说邻里关系,突然断水断电出现几个壮汉也是很恐怖的事情。
那么村民们如何保护个人利益呢?
一、首先来说,国家对保护村民的个人利益这件事非常重视,近年来不断的出台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来保障百姓最基本的权益,比如前不久出台的《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等都明确指出完善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法律制度,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从根源处约束拆迁方的权限,保障被拆迁方的权益最大限度不受损害。
再有,征地是必须经过省政府和国务院批准的重大事项,征用基本农田和数量五百二十五亩以上的耕地都必须经过国务院批准。征地补偿标准应该事先向被征地群众公布,并征求农民的意见。
二、如果遇到非法强拆,在不威胁到自己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对非法行为进行取证,保留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农民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如果遇到纠纷可以向法院提取诉讼维护权益。如果征地程序违法,或者补偿标准过低,大家应该依法维权,但不要采用消极抵制或上访的办法,那样效果很不好,不仅不能达到目的,还要招来其他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