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房子被强拆找不到谁拆的怎么办?
个人房子被强拆找不到谁拆的可以报警处理,损毁公民财产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对接受过程录音录像。
第一百七十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并妥善保管。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保障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应当为其保守秘密,并在材料中注明。
第一百七十四条 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但是,不得对被调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调查对象的财产,不得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二、违章修建的房子可以强拆吗?
违章修建的房子可以依法强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在司法实践中,房屋被强拆却找不到谁拆的这种案例是比较少见的。如果是征地过程中发现房子被强拆了,不知道是哪个拆迁单位实施的话,也可以到征地主管部门投诉,征地也不允许违法强拆房子。
延伸阅读:
房屋拆迁不签字会被强拆么
不可以。拆迁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合同是双方协...
强拆要满足哪些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
暴力强拆的刑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采...
在农村拆迁强拆怎么办?
在农村拆迁强拆的情况下,应当立即报警,并...
强拆犯法吗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条款规定:行政机...
暴力强拆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1、造成被拆迁人受伤的,根据《刑法》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