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征收时对合法有证房屋可以强拆吗?
行政征收时对合法有证房屋可以依法强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行政征收申请强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行政征收时强拆的法定条件具体有哪些?
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正常情况下,对于合法有证的房产当然不可以直接强拆,即使房屋是违章建筑,城乡规划局强拆违章建筑也有严格的操作流程。而在行政征收过程中,虽然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具体的征地方案,但整体程度上要求各地方人民政府应该监督土地征收工作,若无特殊情况,直接强拆是违法的。
延伸阅读:
被拆迁人如何应对暴力强拆?
被拆迁人对于暴力强拆的应对方式有三种,即...
暴力强拆的刑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采...
避免暴力强拆的办法有哪些?
加强检查《条例》和其他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贯...
违章建筑能强拆吗?
违章建筑可以强拆,但是也要遵循一定的规定...
暴力强拆的投诉途径?
拆迁开始前,避免“以命相抵”或者“誓死扞...
房屋拆迁不签字会被强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