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能否办证要根据你建房的具体时间来确定:
一是1982年前建好的房子,必须凭镇、村、组(俗称三级)出具的“权属合法、四至清楚、无权属争议”证明到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机关在接到申请后,依不同类别仍需到现场进行不动产登记公示,公示期满后,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是1982年国家颁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至1987年国家颁布《土地管理法》之间建的房子,需凭镇村核发的准建证办理不动产权证;
三是1987年国家颁布《土地管理法》后建的房子,要凭使用土地批准文件(私人建房申请审批表)办理不动产权证。
2、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实行土地、房屋一体登记,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
3、具体办理程序是:需准备相关批准文件、统一坐标基准的宗地图件及界址点坐标向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证流程是:受理—审核—批准—缮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至于收费方面,只收取登记费用80元。
4荒废了的田地在未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手续之前仍为农用地,按照相关规定农用地未经批准不可用于非农建设(包含建房)。申请建房的用地必须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规划并办理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的前提下由符合“一户一宅”的农村村民逐级向村、镇、县申请建房用地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