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是山东省的农业大市,近年来政府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占有了大量农村土地。对于涉及到的农民,菏泽市政府会给予相关补偿费用。
1、土地补偿费用
包括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用,菏泽实行的是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现执行的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
据实清点协商补偿。 还有社保资金政府出资部分,《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中规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每亩5万元以下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1万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每亩5万元至10万元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1.5万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每亩10万元以上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2万元。
3、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征收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必须缴纳有偿使用费,全市标准10—34元/平方米不等,市辖区标准为34元/平方米。对于耕地占补平衡费用,菏泽市标准大约为3-6.5万元/亩;还有勘测丈量费,其标准为248元/亩。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综上所述,菏泽市在征地补偿上实行综合地价,是根据当年土地实际产值来进行计算的。菏泽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依据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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