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国家大拆迁对于经济发展有着基础性的作用,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有着较大的差异,因此对于征地补偿有着不同的政策,但是无论在何地,征地补偿对于每户来说都不会缺少,另一方面,在补偿之前都会签订补偿协议,那么,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协议怎么签呢?
一、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二、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
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三、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四、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
村委会作为被征收主体的,签订协议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向农村村民公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立协议双方:
甲方: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电话;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电话;联系地址:
经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因建设工程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依照《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补偿方案》),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房屋搬迁补偿(含土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征地协议的签订是自己权益得到法律保障的重要依据,正常情况下,如果要获得征地赔偿,协议的签订是必经的过程,因此在实际生活中遇到此类问题,假如地方官员对于这类赔偿问题并没有协议的签订,自己应该考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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