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安置中,承租人的利益经常受到侵害。法律未规定拆迁人应当与实际使用房屋进行经营的承租人直接签定补偿合同,直接向承租人进行补偿。只是规定承租人和出租人未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的,应进行房屋调换,租赁合同在调换后的房屋内继续履行。实践中,承租人的损失一般需要向取得补偿款的出租人主张。
依相关法规规定,实际经营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
(一)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事实上,实际经营的承租人,就被拆迁房屋为营业地址申办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等,其实成本更高,但此项损失不在法律规定补偿之列。
二、补偿内容
宾馆酒店拆迁补偿法律法规依法补偿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屋补偿、装修费、改造费、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经营性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偿、设备设施搬迁费等。
通常来讲建筑物征收补偿款是赔偿给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的,否则政府要参与到承租方和房东分配赔偿金的过程当中,征收拆迁通知一般都是提前3-6个月公示告知当事人。
在此期间,假如不动产所有人、动产所有人明知要拆迁还要出租所涉房屋,本身就是有背道德的行为。
承租经营人可以起诉,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至于其他损失也可以主张适用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按照市场价补偿,即按照被拆迁的同区区位酒店承租费用确定腾退以及停业损失。
根据拆迁项目规定、进度和租赁合同效力来判断起诉拆迁部门或起诉不动产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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