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农村政敌现实十分频繁。而征地补偿款作为较大金额的资金,在一些偏远地区还会被相关人士挪作他用。可是,很多人对于征地补偿款的政策内容不是很了解。那么,农村的征地补偿款是否可以截留?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至2012年11月29日具体修改条款还未知。
(一)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8]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三)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相关标准修订
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虽然具体修改条款还未可知,但有业内专家推测,此次修改,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有专家表示,修正案草案获得通过,也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尽快出台铺平了道路。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即农村集体组织,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村里没有法律依据私自截留征地补偿款,村民可以要求村集体组织发放征地补偿款。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农村的征地补偿款是否可以截留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征地补偿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截留,不能私自挪用。如有发现,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浏览律图网,咨询征地补偿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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