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地政策,宁夏高速公路征收耕地类土地征地安置专项资金为:
1、土地补偿费:一级区片7万元/亩、二级区片5.5万元/亩、三级区片4.3万元/亩。
2、安置或其他补助费:各级区片均为4万元/人。
征收非耕地类土地征地安置专项资金减半计算。
新征地补偿标准以耕地为基础,征收园地按所在区片耕地补偿标准执行,征收有林地按所在区片耕地补偿标准70%执行,征收新开水浇地(3年以内)按所在区片耕地补偿标准60%执行,征收人工牧草地按所在区片旱耕地补偿标准执行,征收天然牧草地、灌木林地按所在区片旱耕地补偿标准60%执行,征收未利用地按所在区片旱耕地20%执行。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好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后的各项工作,防止因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引发社会矛盾。实施征地过程中,要充分尊重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严格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等程序。要针对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后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工作预案,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衔接、平稳过渡。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强化监管,各级监察、国土资源、农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及时报告,同时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类变化、土地质量、区位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当修订征地补偿标准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综上所述,宁夏在进行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征用到沿线农村集体土地,应当发布征收补偿公告,将征地范围、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写清楚。最新补偿标准是每亩地11万和8.3万不等,这还不包括青苗费。用这个补偿标准乘以村民实际被占用土地面积就是补偿款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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