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补偿分配确认纠纷诉状如何写?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诉状
原告:xxx,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xx县xx镇xxx社区xx组村民,身份证号码xx,联系电话xx。
被告:xx县xx镇xxxx社区xx组。
诉讼代表人:吴xx,该组组长,联系电话xx。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给原告XX广场征地补偿款1万元整;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xxx年xx县城xxx村xxx组(现为xx组)成员的户口成建制转为非农业户口(农转非),按当时的政策,原xxx三组的土地收归国有,列为城镇建设用地,但当时未进行补偿。直至20xx年12月12日xx县xx镇原xx三组与xx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订了《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及《征收土地补充协议》,被告城关镇xxx社区xx组(原南门村三组)才获得了明珠广场项目土地补偿费1155670元。
20xx年8月11日被告xx县城关镇xxx社区xx组确定了《原xx村xxx一组xxxx征地补偿款进行分配的方案》,该方案确定按人头每人分配1万元。原告系xx镇原xxxx组1992年成建制农转非的在册人员,理应依法享有明珠广场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权。xx后于20xx年6月逝世,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其配偶和五个子女,其配偶和五个子女均一致同意由原告一人享有对xx应分得明珠广场土地补偿费的继承权。
然而,在被告的《分配方案》中却根本未考虑这一问题。 20xx年11月3日,被告村民小组组长在《分配方案》中注明,暂留出部分款项到四方井社区,未列入分配的人员向法院起诉后按法院判决执行。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具状起诉,望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判如所请。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年xx月xx日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在征地补偿的纠纷诉状当中需要对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表述,对于自身的诉讼请求在诉状当中也应当做出清晰地表述。除此之外,纠纷的法律依据以及事实支持等都应当在诉状当中有所体现。对于征地的分配问题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上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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