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地政府都在进行征地,以建设现代化大城市。根据法律的规定,政府征地都会给予一定的补偿,但是改革开放几十年来,各地征地补偿的标准都有很大的变化,福安市征地补偿99年标准现在已经难以查询到了,只能参照当时全国通行的标准推算。下面小编就将相关的补偿标准总结在一起,供大家参考。
一、1999年《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现行征地补偿标准
为了加强和改进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闽政〔2012〕57号),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我市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一)征收土地使用的耕地年产值标准分四类区(附件1),调整后的第一类区为1840元/亩,第二类区为1600元/亩,第三类区为1520元/亩,第四类区为1400元/亩。
征收土地按所在区域的耕地年产值标准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中:耕地为25倍、果园和其他经济林地为15倍、非经济林地为6倍、养殖生产的水面和滩涂为11倍、盐田为9倍、未利用地为1.5倍,其他农用地或建设用地参照耕地标准进行补偿(没有安排安置地指标)。
(二)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区域分四类区(附件2),调整后的第一类区为50000元/亩,第二类区为46000元/亩,第三类区为40000元/亩,第四类区为34000元/亩。
(三)青苗按耕地年产值的1倍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详见附件3。
(四)重点项目征地补偿标准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附件1
耕地年产值补偿标准
补偿
类型类区区域范围耕地
年产值
(元/亩)补偿标准(万元/亩)备注
耕地
(25倍)果园或其他经济林地
(15倍)非经济
林地
(6倍)养殖水面
和滩涂
(11倍)未利用地
(1.5倍)
耕地
年产值
Ⅰ坂中乡湖口村以北至长汀、坑下村;城阳镇瓮窑村、溪东村、雁塔村104国道两侧;甘棠镇东门、西门、南门、北门、港边、南塘、上塘、港岐、外塘、奎住等村;甘下公路两侧,赛岐经济开发区104国道两侧及大留片;赛岐小城镇规划建设赛里村、店前村、狮子头村、下浦村、梨园场村、象环村、青江村及长江片区等土地。18404.62.761.1042.0240.276不含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Ⅱ104国道城关至化蛟村两侧耕地;城阳镇的东口村、湖塘坂村、石门院村;福安赛岐经济开发区北山村、坑门里村、樟港村、水泥厂外侧;赛岐镇秀洋村、宝洋村、桃洋村、大象村、泰康村、郭厝坪村;赛岐经济开发区的樟港村、北山村南部、坑门里村东南部、小岭村东部、大留村东部、加招村的部分土地;甘棠镇后岐村、观里村、春雷云村东部、国泽村东北部、英岐村东部的部分土地;湾坞镇政府所在地规划区域马头村、湾坞村;白马船舶工业园区及下白石镇的英平村、六屿村、外山村、凤山村、顶头村、小梨村、斗门头村、大梨等村西部的土地、下白石村东部的部分土地。16004.02.40.961.760.24
Ⅲ穆阳畲族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规划的各村洋坪村、苏堤村、穆阳村、南洋村、苏坂村、竹岙村、康厝村、邮亭村、红坪村、东山村、桂林村、溪塔等村的土地。104国道福安化蛟村至赛岐段沿线、溪柄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所涉及到各村的土地。其中包括:赛岐镇的狮子头村西部、廉首村东部的土地;104国道化蛟村至赛岐段沿线、溪柄镇的溪柄村、水田村西部、甫后村、黄兰村中部、白沙村东部的部分土地;城阳镇铁湖工业区、化郊村的部分土地;溪北洋规划新区、溪潭镇的仙石村、双峰村、廉村村、溪填村、洪口村的土地及沙岩村的部分土地;15203.802.280.9121.6720.228
Ⅳ除以上三个类区所描述的区域以外的福安市各乡镇的土地。14003.52.10.841.540.21
附件2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补偿类型类区区域范围征地区片价(万元/亩)备注
征地区片
综合地价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村座落于城阳镇溪边村、岩湖村、秦溪洋两侧、官村、猛虎山下坡度小于20度的耕地和旱地以及岩湖坂村两侧、闽东电机十厂门口、王基岭和老蛇岗的耕地或旱地以及城北上东垅前进村茶山;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村座落于阳泉村和阳上村的土地。5.0不含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Ⅱ长汀村以南至湖口村以北的耕地(不包括松潭村、坂中村、湖口村三个村西向的部分山体);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村座落于上东垅城北中学后山茶山和闽东电机三厂后门山至溪边高程小于50的茶园或其它类土地;城阳镇的瓮窑村至雁塔村104国道两侧耕地、后垅村中部、秦溪村东部以及王基岭消防大队以北所有坡度小于25度的部分土地。4.6
Ⅲ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除一、二类区外坡度小于25度的耕地或旱地,包括坂中乡坑下村、仙岩村、亭兜村、江家渡村、城阳镇大洋中、程家垅村至铁湖村等;城阳镇溪东村富春溪以西的土地以及104国道东面、溪东村北部与白塔村相邻、南至溪东村南部的北向山脚的坡度大于25度的耕地或旱地。4.0
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除一、二、三类区土地以外山体:其包括坂中乡仙人面以北至江家渡往南山体;城阳镇溪东村桃花岛、溪东村南部的山体的土地;瓮窑村北向与溪东村接壤、南向与后垅村接壤的山体;后垅村东北部大部分山体;占洋村南部、留洋村西部、南湖村东部、南郊村东部、东风村东部、石门院村西北部、秦溪村东部、秦溪村西部、秦溪村北部的山体。3.4
附件3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类别规格补偿标准合理标准备注
鱼 2000-3000元/亩 垦区内养殖塘
建设费按3000-
4000元/亩补偿
蛏、蚶、蛎、藻类 2500-3000元/亩
虾、蟹 3000-4000元/亩
鳗鱼、甲鱼 4000元-6000元/亩
牛蛙 1000-1500元/亩
水稻、薯类、马铃薯按亩计算按耕地年产值标准
莲藕按产量计算5元/斤
茉莉花按亩计算2000-3000元/亩800-1000丛/亩
棉花、糖蔗按亩计算2000元/亩
蔬菜按亩计算2000元/亩
茭白按亩计算2000-2500元/亩
糖蔗、甘蔗按亩计算4000-6000元/亩
茶按亩计算4000-5000元/亩
篱笆茶按亩计算1500元/亩
铁、银、金观音等观音系列茶叶按亩计算6000-7000元/亩
茶苗圃按亩计算18000元/亩20-25万株/亩每亩茶苗株数不足15万株的,参照株树标准给予补偿
15000元/亩15-20万株/亩
生姜按亩计算姜园2000元/亩
已种6000元/亩
太子参按亩计算15000元/亩
西瓜 3000元/亩
芋头 3000-5000元/亩300-500穴/亩
花生 3000~3600元/亩
初投产200元/株
初植30元/株
柑桔、橙、柚、大300-400元/株60株/亩
中100-300元/株
小30-50元/株
杨梅大300-500元/株20-30株/亩
中200-300元/株
小100元/株
梨、柿子大(产果)200元/株20-30株/亩
中(产果)100元/株
小(产果)50元/株初植10元/株
橄榄胸径30公分以上(产果)1500-2000元/株20株/亩未产果100元/株
初植10元/株
芭蕉(香蕉)产果120元/丛 每亩不超1万元
未产果2元/丛
蕃石榴产果(大)200元/株40株/亩初植10元/株
产果(中或小)50-100元/株
葡萄盛产期10000元/亩230株/亩
初产期6000元/亩
未上架3000元/亩
刺葡萄盛产期9000元/亩以蔓藤面积计
初产期6000元/亩
未上架4000元/亩
桃、李、柰大200-250元/株60株/亩
中150-200元/株
小50-150元/株
蜜桃
(美国黑李)大300-500元/株60株/亩
中250-300元/株
小100-150元/株
初植苗10元/株
板栗胸径10公分及以上200-260元/株40株/亩每亩不超过0.8万元
芒果、枣树大100元/株
中60元/株
小30元/株
杏树大50元/株
中30元/株
小(苗)20元/株
油茶、木瓜大50元/株
中30元/株
小20元/株
罗汉果、台湾芭乐(藩石栎)大30元/株
中20元/株
小10元/株
枇杷苗木砧木(未嫁接)0.5元/株
嫁接苗木2-3元/株
砂仁苗株高30cm以下5元/株药材
杉木胸径20公分以上(大)900元/亩240株/亩椿、杉、松苗木按600元/亩标准补偿
棕树大60元/株100株/亩
中40元/株
小20元/株
椿树
杂木、小杂竹(篓竹)按亩计算200元/亩 绿竹按原标准补偿,但每丛株数在10株以下;有垦复的补助笋产值30元/丛
雷竹(石竹)按亩计算300元/亩
大毛竹按株计算15元/株
绿竹、麻竹按株计算3元/株
无花果大300元/株D>15CM苗5元/株
中100-200元/株5CM
小50元/株D<5CM
白玉兰树大300元/株
中200元/株
小50元/株
树、梧桐大30元/株 苗5元/株
中20元/株
小10元/株
桐油树、杉木桢、四季花、芙蓉花大20元/株
中15元/株
小10元/株
水柴、桉树、铁树、苦丁树、柳树、喜树、青冈栎大20元/株
中10元/株
小5元/株
龙(扁)柏、女贞树、槐树、佛手大30-50元/株 苗10元/株
中20-30元/株
小10-20元/株
桂树大150元/株
中100元/株
小50元/株
仙人掌、狗脚骨树、杜仲及其它杂树大10元/株 苗1元/株
中6元/株
小3元/株
南凤竹盆25元/盆 盆景
栀子株高50cm以下3元/株 绿化苗
木笔树、天竺桂大30-50元/株天竺桂按低限补偿
中20-30元/株
小10-20元/株
初植(一年苗)1-2元/株
紫薇花胸径3㎝以上60元/株
胸径2-2.9㎝45元/株
胸径2.0㎝以下,株高0.5m以上15元/株
初植(一年苗)3元/株
桂花树
(四季桂)大(树高1.5米以上)100元/株
中(树高1-1.5米)50元/株
小(树高不足1米)10元/株
初植(一年苗)3元/株
山茶花大(胸径3㎝以上)100元/株绿化苗
大丽花株高50cm以下6-8元/株绿化苗
鸳鸯茉莉
(紫茉莉)大(冠幅50㎝以上)30元/丛绿化苗
中(冠幅20-50㎝)15元/丛
小(冠幅20㎝以下)5元/丛
初植(一年生)0.5元/株
兰花(木本)、
白玉兰大(树高2m以上)50元/株绿化苗
中(树高1-1.9m)35元/株
小(树高1m以下)25元/株
初植(一年苗)8元/株
剑兰花冠幅30cm以上5元/丛或1.5-2元/株盆景
和尚花
(木桂)大(冠幅50㎝以上)30-50元/株绿化苗木
中(冠幅30-49㎝)6-15元/株
小(冠幅29㎝以下)5元/株
初植(一年生)2元/株
石榴花、海棠花株高50cm以下2-5元/株绿化苗
月季桔大(树高2m以上)30元/株绿化苗
中(树高1-1.9m)15元/株
小(树高不足1m)5元/株
初植(一年生)2元/株
紫玉兰大(胸径8㎝以上)280元/株绿化苗
中(胸径5-7.9㎝)150元/株
小(胸径3-4.9㎝)80元/株
初植(一年生)10元/株
三角梅冠幅50㎝以上10元/丛或1.0-1.5元/株绿化苗
红豆杉树龄4-5年以下苗20-30元/株绿化苗
树龄3年以下苗7-10元/株
椿树苗木 0.2-0.25元/株绿化苗
桉树苗木 0.45-0.5元/株
木荷苗木地径0.5㎝,树高50㎝以上0.26元/株
地径0.5㎝,树高50cm以下0.15元/株
杉木苗木(柳杉)地径0.35㎝,树高25㎝(一年生)0.2元/株
杉木苗木(柳杉)地径0.4㎝,树高27㎝以上(二年生)0.3元/株
新育苗0.06-0.08元/株
马尾松苗木(松木)树高15㎝(一年生)0.08-0.1元/株
新育苗0.05元/株
龙柏苗木树高1.5m以上20元/株
树高1-1.49m10元/株
树高1m以下7-8元/株
绿化苗木大5元/株参考同期同树种同规格市场价
桐树苗 1-1.2元/株
其中的土地补偿费是根据该土地年均产值的数倍计算;安置补偿费是根据人均占有耕地面积计算;青苗补偿费则根据农作物种类的不同各有差异。如果对此仍有疑问,请咨询律图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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