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政府在进行土地征收时必须向被征收者支付一定的补偿款,否则政府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但是由于我国各地土地价值不同,具体的补偿标准都由各个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安徽省土地征地补偿款发放标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 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上面就是安徽省土地征地补偿款发放标准。我们可以看出,补偿款包括三个部分,即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助费。土地产值根据土地产值的不同支付,青苗补偿费根据农作物的类型支付,安置补助根据人均农业人口数确定。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律图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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