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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机场的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当政府部门占用群众个人使用土地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时,要进行征地补偿,而具体拆迁范围涉及到哪些,补偿范围又涉及到哪些方面,相信这是许多人最关心的问题。清楚政府的征地规划与征地补偿标准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利益纠纷,下面以成都新机场的征地补偿为例,成都新机场的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详细为您解答征地补偿的问题。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

为加快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项目建设,保障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顺利实施,维护国家、集体、群众利益,尊重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项目征地红线范围内所有集体土地上的建、构筑物(以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项目征地红线图为准),本市内除城市规划区外的其他区域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拆迁及工作主体

市国土资源局作为征地农房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行政主体,具体由市农房拆迁安置办公室负责征地农房拆迁补偿安置的方案草拟、政策把关、业务指导、合同审查、监督管理等工作。被拆迁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实施主体。四川龙阳天府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安置还房的建设主体。

三、被拆迁户的确定

被拆迁户需具有被征地村、社的户籍,且持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并与被拆迁房屋四至界限一致的,方能确定为一户独立的拆迁户,仅户籍分开不能认定为独立的一户被拆迁户。多子女家庭的被拆迁户,未对房屋产权办理分割登记的,但子女已长大成人,并形成事实分家,房屋独栋,经公示后,可以分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作为房屋权属依据:

(一)建设用地许可证;

(二)选址意见书原件;

(三)建房罚没和税收票据原件;

(四)房屋地契证明。

四、被拆迁户家庭应安置人口的认定

被拆迁户家庭应安置人口的认定以征地补偿公告发布之日在册的户籍人口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纳入被拆迁户应安置人员:

1.与被拆迁人系直系血亲关系的,因征地农转非迁出,户籍未在本拆迁人户内的家庭成员,但仍在被拆迁户家庭居住的。

2.与被拆迁人系直系血亲关系,从本集体经济组织应征入伍的现役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3.与被拆迁人系直系血亲关系,因升学迁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毕业后未被行政、事业和国有企业聘用,且实际居住在被拆迁人家庭内的家庭成员。

4.原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现正在服刑人员。

5. 原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获得了宅基地使用权后,因“经济户口”或“自理口粮户口”迁出后未被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聘用,且实际居住在被拆迁人家庭内的家庭成员。

6.与被拆迁人系夫妻关系且在他处无住房或宅基地的家庭成员。

7.被拆迁户家庭中的“轮换工”(国家政策确认)退休人员可纳入被拆迁户家庭应安置人口。

五、被拆迁户房屋合法面积的确认

被拆迁户房屋合法面积的确认原则上以被拆迁户持有的《村镇房屋所有权证》所载明的面积为准。若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鉴定工作组认定的合法面积为准(成立以项目乡镇为鉴定主体,国土、住建等部门配合的鉴定工作组,对房屋拆迁合法面积进行认定)。

六、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本次拆迁实行基本居住补偿安置和货币补偿安置两种模式,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政府鼓励货币补偿安置模式。

(一)基本居住补偿安置模式。即由拆迁人向被拆迁人家庭应安置人口无偿提供38平方米/人基本住房,若还不能满足被拆迁人居住需求,经本人申请,被拆迁人可按家庭应安置人口享受15平方米/人的建设成本价购房优惠;对持有独立房屋产权的一人户,由拆迁人向其提供50平方米的基本住房,根据居住需求,一人户还可享受15平方米的建设成本价购房优惠。建设成本价的确认由市政府组织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审计局、市房管局等部门研究确定,确定后的建设成本价由拆迁主管部门在项目涉及的乡镇向被拆迁人公示。 对被拆迁人原有房屋的合法面积,根据原房屋结构,由拆迁人按照《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简府发〔2013〕25号)规定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室内装饰装修按《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简府发〔2013〕25号)、《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装饰装修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简府发〔2013〕29号)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基本居住补偿安置模式过渡费的计算,从签订协议之日起,12个月内按100元/人?月,超过12个月的分段计算,即13-24个月(含24个月)按200元/人?月,第25个月及以上的按300元/人?月计算。临时过渡费标准根据市政府文件要求适时调整执行。

(二)货币补偿安置模式 拆迁人根据被拆迁人家庭的应安置人口按人均38平方米给予货币补偿安置。其标准由市政府组织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审计局、市房管局和项目所在乡镇确定,确定后的补偿标准由拆迁主管部门在项目征地拆迁所涉及乡镇向被拆迁人公示(补偿标准可实行一个项目一个单价,也可一个片区一个单价,原则上补偿单价不低于所在乡镇商品房均价)。

(1)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被拆迁人,原有房屋的合法面积,根据原房屋结构,由拆迁人按照《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简府发〔2013〕25号)规定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室内装饰装修按《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简府发〔2013〕25号)、《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装饰装修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简府发〔2013〕29号)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2)政府鼓励货币补偿安置。对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人按被拆迁人家庭应安置人口一次性给予异地购房补助3万元/人。

(3)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被拆迁户,为保证其有基本居住房屋,被拆迁户在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资料并签订协议后,拆迁人方可将货币补偿金额全部兑付给被拆迁户。拆迁人在未得到被拆迁户提供的合法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资料之前,不得支付超过购房补贴总额30%的付款额度,待被拆迁户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资料后,拆迁人一次性支付余款。

(4)货币补偿的过渡期为6个月。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过渡费标准按200元/人/月的标准执行。

(三)补助及奖励 被拆迁户的合法住房被拆迁时,一次性给予被拆迁户农机具、家禽家畜、生产生活必须品等处置补助费1000元/户;搬家费按每户每次1000元计算,搬进搬出两次共计2000元;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合法房屋主体面积15元/平方米的残值收购;对按时签约,并在签约之日起7天内按时搬迁的给予3000元/户奖励。

七、安置点及安置还房户型

根据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总体及配套设施规划,安置点建设规划红线图以市规划局提供的红线图为准,安置还房户型图报市政府审定并向被拆迁人公示。

八、评估拆迁

项目征地范围内租用集体土地兴建的养殖场、学校、砖厂、农家乐等临时用地企业的拆迁补偿,采取重置价法评估补偿。相应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由市农房拆迁安置办公室组织项目所在乡镇被拆迁人代表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抽取确定。中介评估机构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后,再由市财政评审中心进行财政评审,拆迁人按不超过财政评审金额货币补偿被拆迁人。停产损失以财政评审金额分档一次性包干补偿,即财政评审金额100万元以内按财政评审金额20%以内补偿(包含100万元),财政评审金额100万元-300万元按财政评审金额15%-20%补偿(包含300万元),财政评审金额300万元-500万元按财政评审金额10%-15%补偿(包含500万元),财政评审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按财政评审金额8%-10%补偿(包含1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按财政评审金额8%以内补偿

九、农房拆除工作

本次拆迁的农房拆除工作按《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执行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简府发〔2013〕25号)规定执行。农房拆除50户以内的,由项目乡镇直接组织实施拆除,超出50户的,由市交易中心农房拆除中标单位组织实施房屋拆除。拆除工作中断电、断水、断气的经费由拆迁人承担。房屋拆除后的残值归拆除单位所有,拆除费用纳入征地拆迁成本。

十、法律责任

(一)征收土地依法补偿安置后,被拆迁人拒不搬迁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责令限期搬迁;逾期不搬迁的,由市政府申请市法院强制搬迁。

(二)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中,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分。

十一、执行时间

本《方案》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涉及机场集团建设保障基地、中航油公司、空管中心项目征地农房拆迁参照此《方案》执行,相关政策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了解,相信大家应该清楚成都新机场的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应当了解拆迁范围涉及到那些,个人可以得到那些征地补偿。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的步伐日益加快,许多人都会面临征地以及征地补偿的问题,因此以成都新机场的征地补偿为例,了解政府征地征地补偿政策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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